致各投标单位:
由我公司代理的第五师双河市第二批中小学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教育装备采购项目(五标段:触控一体机及智慧录播教室设备)(项目编号:DWS-ZFCG2018150-5)中的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8页和第12页中1.6内容改为: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取方法:①确定随机抽取顺序:将提供相同核心产品且得分相同投标人总数相同的号码球(序号从1开始,应连续编号)放入抽签箱,由投标人代表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抽取号码球,按号码球序号由小到大确定抽取顺序;②确定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将提供相同核心产品且得分相同投标人总数相同的号码球(序号从1开始,应连续编号)放入抽签箱,按抽取顺序,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号码球,确定抽取号码球序号编号大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答疑。
此答疑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澄清函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函为准。
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