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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佛线2018年年度调整计划投影单元等采购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12-30 7:10:24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佛线2018年年度调整计划投影单元等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广佛线2018年年度调整计划投影单元等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150天,报价视为无效。报名人参与报名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及用户需求书。因该项目物资的业主单位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价后需与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比价内容:广佛线2018年年度调整计划投影单元等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2. 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城轨采购网会员,且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
(3)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4)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报名供应商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未在以往项目/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3. 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7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7日 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退比价保证金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退保证金账号(加盖公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加盖公章);
(6)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4.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5.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4万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报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6. 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月7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7.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名人按照城轨采购网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
8. 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如非首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两家或以上时,组织开价,不足两家时比价失败。
9.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报价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报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报价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报价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10. 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第①的比价方法: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11. 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予以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2.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我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资源服务中心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报价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1)解密报价后报价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3)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
13.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4.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5. 中价供应商供货时须按照业主的物资编码规则在交付货物上黏贴相应的物资编码信息。
16. 本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www.gzmtr.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8.有关此次比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料格式见下文附件;
19.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20. 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采购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98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赤沙车辆段6号楼;
(2)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党群综合部;
投诉受理电话:(020)******33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6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资源服务中心
电    话:(020)******982
邮    编:******8
联 系 人:洪先生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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