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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艺术中心LED屏购置安装采购需求公示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12-27 7:18:43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行政楼报告厅LED显示屏及背景墙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行政楼报告厅LED显示屏及背景墙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行政楼报告厅LED显示屏及背景墙改造工程,主要采购内容为室内V3.33全彩LED显示屏1块,包含显示屏屏体、钢结构、发送系统、接收系统、视频矩阵处理器、电控系统、舞台背景墙改造工程等,以满足多功能厅的小型演出及会议要求。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行政楼报告厅LED显示屏及背景墙改造工程,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要求:供货前必须与采购人核对数量后供货,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5、供货及安装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内。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三年。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申明;
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
1、本项目在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总务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8);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总务处(投标人自带U盘)。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公告期限:2018年12月25日8:30至2018年12月29日17:30时。
3、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15:00时,投标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4日15:00时,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会议室。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2、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余款10%待验收合格二年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4、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实验小学校长春路校区
联系人:殷东升   陈亚林     联系电话:************8   ************6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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