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平原县兴原西街422号(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34-******76(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历下区县(区)经十路******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1-1707室 联系方式:************9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郭刘小学录播室及校园电台项目(二包)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06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郭刘小学校园电台 | 1 |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8.******0 |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