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规划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由喀发改投资【2018】7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地区规划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什市人民东路东湖公园 2.工程规模:喀什市人民东路东湖公园,共2层,总布展面积约1800平方米。既有建筑室内布展区的设计、改造装修(现提供原有竣工图),展区内部原结构加固和改造工程、需结合布展完成原施工未完成的部分(包括消防、暖通、给排水、强弱电等各专业)设计改造、无障碍设计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施工工程中的后续服务等及展项的操作培训间。 布展内容有:喀什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第三师师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市两县一区一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中)、图木舒克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喀什市中心城区规划、喀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吐曼河综合治理规划(编制中)和12县市总体规划及其他设计单位认为应当布展的规划内容。布展、模型数字沙盘、影院、美工设计、展板平面内容、展馆导引系统、Ⅵ系统、网页、安防系统、自动定位讲解系统、全馆互联网无线覆盖、智能照明系统、公共讲解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系统集成)等内容。 展现形式有全息投影、互动系统、沉浸影院、数字沙盘、结构投影等。布展方式建议采用全息投影、VR虚拟现实等电子技术。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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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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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 |
喀什地区规划展示馆设计施工一体化 |
喀什市人民东路东湖公园,共2层,总布展面积约1800平方米。既有建筑室内布展区的设计、改造装修(现提供原有竣工图),展区内部原结构加固和改造工程、需结合布展完成原施工未完成的部分(包括消防、暖通、给排水、强弱电等各专业)设计改造、无障碍设计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施工工程中的后续服务等及展项的操作培训间。 布展内容有:喀什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第三师师域城镇体系规划、“一市两县一区一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中)、图木舒克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喀什市中心城区规划、喀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吐曼河综合治理规划(编制中)和12县市总体规划及其他设计单位认为应当布展的规划内容。布展、模型数字沙盘、影院、美工设计、展板平面内容、展馆导引系统、Ⅵ系统、网页、安防系统、自动定位讲解系统、全馆互联网无线覆盖、智能照明系统、公共讲解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系统集成)等内容。 展现形式有全息投影、互动系统、沉浸影院、数字沙盘、结构投影等。布展方式建议采用全息投影、VR虚拟现实等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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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人均须具备各方相对应的资质,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展览工程企业为牵头单位。 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4)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设计专业高级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拟用项目设计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拟用项目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证件,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以上证书均为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12月17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解放南路海景华庭一单元十楼)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解放南路海景华庭一单元十楼)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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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喀什市解放南路 |
地 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9层01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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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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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郑增昌 |
联 系 人: |
张黎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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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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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99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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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99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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