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文件编号:GSHY2018-1102
二、谈判内容:
装修及粉白42.93㎡,镁合金边框(含双层上下轨道及吸塑板)93.16㎡(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预算金额:******.00元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非PPP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函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表、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 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须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备案)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公告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12日08:30时至2018年11月14日下午18:00时截止;
领取谈判文件地点: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5时00 分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5时 00 分
谈判地点: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中国共产党宁县县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马小军
联系电话:************0
地址:宁县县委办公楼
2.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舟
联系电话:************4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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