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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边防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控制大屏系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编辑:Angelia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7-7-15 7:05:51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霞浦县公安局三沙边防派出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三沙边防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控制大屏系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三沙边防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控制大屏系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TNDCG-2017-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8593056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公安局三沙边防派出所

采购单位地址:霞浦县公安局三沙边防派出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先生 0593-86625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女士 0593-755055/13959448331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沙边防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控制大屏系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1. 招标编号:YTNDCG-2017-011
  2. 招标项目内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沙边防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控制大屏系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
  3. 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贰拾贰万陆仟叁佰玖拾元整(¥226390元),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4日至2017年07月20日
  5.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6.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方式:13959448331    E-mail:ytndfgs@qq.com

7、投标人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 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度内任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度或2017年度内任三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度或2017年度内任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 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打印件(或网络截图);
  2.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 凡属国家强制要求3C认证和节能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12】34号)文件第三条和《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第四条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规定,本次招标若有属于上述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大中型企业不得单独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每页都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法律、行政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2017-07-24 09:30(北京时间)

  1. 开标时间:2017-07-24 09: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3. 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银行: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桐山信用社

开户名称: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账  号:9060312010010000070662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 号:35150110179900000165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1)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度内任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度或2017年度内任三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度或2017年度内任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打印件(或网络截图);6)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7)凡属国家强制要求3C认证和节能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8)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12】34号)文件第三条和《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第四条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规定,本次招标若有属于上述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大中型企业不得单独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0)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每页都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法律、行政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639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四、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1、现场办理购买询价通知书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询价通知书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询价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询价的项目名称及询价通知书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开发区海滨壹号16幢12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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