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拼接屏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XWZZC2017-J1-0006-YL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彪彰 林溪又
项目联系电话:0774-385993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拼接屏采购及安装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707/t20170704_847500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拼接屏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GXWZZC2017-J1-0006-YL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联系人及电话: 0774-281357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卢彪彰 联系电话: 0774-385993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7月4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7月6日;
七、现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7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现更正为:“2017年7月12日上午9时00分”。
2、本项目的谈判时间原为:“2017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后”,现更正为:“2017年7月12日上午9时00分后”。
3、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增加第20点要求,增加内容为:
现场踏勘
为本项目工作能顺利完成,要求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踏勘现场,由采购人对项目安装环境等内容及要求进行现场介绍,供应商应进行现场踏勘并领取踏勘回执(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踏勘回执原件,副本放复印件)。
集中时间:2017年7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到达集中地点,逾期不候,供应商的交通工具和费用自行解决。
现场踏勘须携带的资料:供应商指派参与现场踏勘的代理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缴费证明材料前往。
集中地点: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现场踏勘联系人:覃筱婷 联系电话:0774-2813571
4、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第3货物“数字矩阵”中的第14点需求原为:“▲14、竞标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安检测部门出具的《数字矩阵》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现更正删除第14点需求。
5、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第一项目竞标要求中增加第3点要求,增加内容为:3.供应商必须在竞标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大屏幕产品彩色效果图,否则报价无效。
6、更正理由:应采购人来函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筱婷:0774-281357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彪彰 林溪又 0774-385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