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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小间距LED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辑:Angelia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7-11-24 7:22:48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小间距LED屏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11-148029-0085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小间距LED屏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20,000

四、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1 月22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9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05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2 月05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21123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
联系人:王炫焜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传真:0753-2390361 邮编:514021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11号
联系人:罗衍汉 联系电话:0757-81211234
传真:0757-81211255 邮编:5282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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