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 |
LSJY2017-- | ||
进场项目名称 |
泸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小间距LED显示大屏改造项目 | ||
进场(中介)机构 |
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和振兴 13508860995 |
采购单位 |
泸水市公安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张国栋 13988612210 |
行业类别 |
政府采购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内容 | |||
泸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小间距LED显示大屏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受怒江州泸水市公安局委托,对“泸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小间距LED显示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泸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小间距LED显示大屏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YNJK2017-016 2.3采购单位:泸水市公安局 2.4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地点:泸水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2.5招标内容:泸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小间距LED显示大屏改造项目; 2.6 项目预算:3753126.00元。 2.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统一的管理以及配置服务能力;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职务犯罪记录,2014年以来所承担的智能化建设项目未出现过重大事故与投诉事件;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专业中级以上有效的合格证书,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承担过相关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驻守项目单位所在地; 3.10投标人取得相关资质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通信与广电),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及注册证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7年10 月 12 日至2017年 10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投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原件);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属于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7) 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原件); (8)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必须具备,原件到现场核验,复印件加盖红章装订成册。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场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7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地点为怒江州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4 开标室;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怒江州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4 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公证 本项目次开标会议将邀请公证处派员对开标进行现场公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8、项目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人民币¥3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17年 10月 日16:00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开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帐 号:5300 1756 1370 5100 1756 联系人:石女生 联系电话:0886—363366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10、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及其它信息都在以上网站同时发布,请投标人随时查询)。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水市公安局 地 址:泸水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国栋 联系电话:1398861221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坪县城人民路16-4号201室 联 系 人:和振兴 电 话:0886-3217999 13508860995 日期:2017年 10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