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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二中激光超短焦投影机设备(第二次)询价的询价公告

编辑:婉玗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6-9-23 7:18: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松江二中激光超短焦投影机设备(第二次)询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供应商为投影机设备生产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二中激光超短焦投影机设备(第二次)询价

2、招标编号:SHXM-15-20160922-179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XJ2016003)

3、预算编号:15-6057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激光超短焦投影机设备2台 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可参与本次招标,投标人仍以进口产品投标的则予以废标。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二中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调试及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130000(国库资金:13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9-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3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3)投影机设备生产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代理商;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10-14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10-14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询价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其投标加密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sh.gov.cn)、“松江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zgzx.songjiang.gov.cn)、“松江区财政网”( http://czj.songjiang.gov.cn)和“松江区门户网”( http://www.songjiang.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对此负责。 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16年10月8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在招标方宣布开标开始时投标人未在现场使用其投标加密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进行相关操作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会议室)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5、合格供应商须于2016年9月30日下午16:30前在网上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询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松江二中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松江区中山东路250号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508室
邮编: 201600 邮编: 201600
联系人: 沙竑 联系人: 胡斌、蔡伟
电话: 57831383 电话: 67743660
传真: 57831383 传真: 6774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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