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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电子屏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编辑:Emily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6-9-23 7:10:05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电子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电子屏采购

项目编号:OTC16204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征宇、施银茂

项目联系电话: 0755-831700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上横朗村

联系方式:赖寿忠 (0755)237615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征宇、施银茂 0755-8317002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电子屏采购                 数量:一批

校园智能电子屏系统需以前瞻性、教育性、先进性、实用性、易用性为设计思路,采取集中控制、统一管理的方式将视音频信号、图片和滚动字幕等多媒体信息通过GPON网络系统平台传输到显示终端,以高清数字信号播出,用先进的GPON网络架构与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云平台系统相结合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能够有效覆盖校区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操场、食堂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信息交换和共享,将所有校园的LED通过GPON网络远程集中到总控室管理,提高系统维护和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协调运行能力及详细的管理功能,彻底实现信息发布系统功能集成、网络集成和软件界面集成,有效降低系统维护人员的日常工作强度及电能的浪费,提高系统可用性并节约系统维护成本。需要能够在校区实时发布教学计划、课外活动、教师风采、放假通知等重要信息,能够为广大师生提供实时的多媒体内容,丰富校园生活,从而明显提高校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学校的社会竞争力和知名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15:30 至 2016年09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标签:电子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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